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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购买抵债房是否和从售楼处购房享有同等法律效率

我于去年4月份从一建筑商手里买了一户楼房,当时一切手续都是从开发商的售楼处办理的,只是签完合同后只给了我收据,合同却没给我,因为当时正常购买也没给,所以我也没要。现在房子由于延期交付,出现了违约金问题 ,从售楼处购买的人,都给签了补充协议,而我们这些抵债房就不给签,说我们没有违约金,我问是谁规定的,他们说领导规定的,请问这合法吗?有依据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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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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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起诉要求退还交纳房款,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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