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注会考试--会计教材第171页例3题,有疑惑,肯请高手给予解答。原题如下: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公寓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甲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但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原价为9000万元,已提折旧1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8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6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日的公允价值为750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于处理该幢公寓楼,乙公司仅支付了450万元给甲公司。
乙公司换入公寓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司换人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转让公寓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除营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补价450万元。
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450万元÷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7950万元(换入股票投资公允价值7500万元+收到的补价450万元)=5。
7%<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对乙公司而言,支付的补价450万元÷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万元=5。6%<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业务处理如下: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
贷:投资性房地产
借:其他业务成本 (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500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1
疑问:1)支付补价一方: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一方: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货币性资产)〈25%
收到补价一方: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收到补价一方: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货币性资产)〈25%
对于上面四个公式
有的人说,这四个公式都是对的
有的人说:只有两个公式:
1。
支付补价的一方:支付的补价/(支付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收到补价的一方: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我也网上查看了下,似乎比较常看见这两个公式:
1。支付补价的一方:支付的补价/(支付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
收到补价的一方: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但这题在判断时却与上这两个公式不同,虽然结果出来都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对不同企业来说,比率却是不同的,到底哪个正确?
疑问2\该怎样理解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
贷:投资性房地产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还有,第三个分录怎么会用"其他业务业务收入"?
。
(1)疑问:1支付补价一方: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
由于一般情况下,对于交易双方来说: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或减去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可以推断4个公式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像你说的例题,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或减去支付的补价)不等于换出资产...全部
(1)疑问:1支付补价一方: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
由于一般情况下,对于交易双方来说: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或减去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所以,可以推断4个公式的计算结果是一致的。
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像你说的例题,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或减去支付的补价)不等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但并不会影响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疑问:2该怎样理解
借:其他业务成本 75 000 000 (倒挤)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5 000 000 (可以理解成是下帐处理)
贷:投资性房地产 90 000 000 (可以理解成是固定资产下帐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0 000 000×5%) 4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 000 000 (可以理解成是固定资产销售应缴营业税)
(3)疑问:3第三个分录怎么会用"其他业务业务收入"?
用“其他业务收入”可以理解成是是为了补平分录 。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已合并成“营业收入”科目,教材为什么还要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我的理解是教材在有的个别地方还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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