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的材料金额5000比发票到时的金额8000少很多,可是在暂估时就已结转成本5000,冲消暂估,再按发票正常作账后,这个材料在账上的反映就是余额3000。暂估时:借:库存商品 5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5000销售时:借:银行存款70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金(销) 1020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贷:库存商品 5000发票到时,冲暂估:借:库存商品 -5000 贷:应付账款 暂估 -5000 借: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金 1360 贷:银行存款 9360这样来看,我销售时收入6000,可成本是8000,明显是亏本了,谁看谁也不相信呀。
这怎么办?还有材料账上余额3000怎么处理?。
那你要说清楚,你到底是不是亏本卖的啊,你暂估时不可能不知道进价多少的吧 是你故意做低收入还是货物没有全部销售完啊, 象你这样故意做低收入漏洞也太明显了吧,税务那里通不过的, 如果是货物没有销售完,那么下次销售时再可以结转另外的成本的, 当然发票进来时要冲销前面的暂估值的
这和你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关,如果用加权平均法,亏损的金额可能会小一点,但据我观察你用的是个别计价法,你们公司的销售量很少吗?通常,税务局在你销售量很大的情况下是不会看你的单价的,只看金额。比方说,你本月暂估50万,次月收到的进项发票金额只要大于50万,一般没什么问题,但年底的暂估在次年的1月最好有对应的发票将暂估冲平,否则可能比较麻烦。
有些企业就是用暂估调节利润,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发票到了之后,库存商品变成了8000,不是5000,重新结转成本: 1、用红字冲销原结转成本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 贷:库存商品- 5000 2、按发票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 贷:库存商品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