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烦恼 夫妻

重婚罪怎么判

我和男友生活三年多和他有个一岁半的儿子,他是在婚男人,他和我是构成重婚罪了,他老婆知道现在有我,他就没和我跟孩子联系,如果我不要抚养费高他重婚他能受到法律制裁吗

全部回答

2008-07-01

0 0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08-07-01

639 0

    他和你是不是构成重婚罪不能妄下结论。是否构成重婚,是要看他和你有没有领结婚证?什么时候领的?他和他的妻子有没有领结婚证?你在这三个问题上没有给出具体答案,所以无法判断是否构成。
  按楼上罗列的法条(楼上已罗列,我就不费事在罗列了),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婚姻法已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没有领证,只是非法同居关系那就不构成重婚罪。  非法同居只受道德谴责,不受法律制裁。
  如果你们俩领了证,才构成重婚罪。而重婚罪的概念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那么你男友就是那个“有配偶者与之结婚的” ,你是那个“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就是说你和他都是有罪的,你还去告别人?对你有什么好处呢?你想鱼死网破吗? 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并且规定重婚罪为亲告罪(即不告不理),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一位与之合法办理结婚证的人,也就是他妻子。
     暂不管你们两构不构成重婚,至少孩子是他的,他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孩子是不是他的需要你来举证。你可以就此提起民事诉讼,向他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我个人觉得这是目前最能减少自己损失的办法,至少在法律上是这样。
  

2008-06-30

636 0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司法解释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间作为认定“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时间界限,只在于解决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中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的民事法律问题。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涉及到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刑事法律问题,便不可能存在“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按事实婚姻处理的做法,也不可能会要求其“补办结婚登记”,因为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论该种行为是否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均绝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已作出明确答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 我国刑法规定的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一方有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违法行为!重婚罪是亲高罪不告不理!也就是必须要有受害人提起诉讼法院才接受诉讼!人民检察院不主动追诉!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烦恼
夫妻
交友技巧
青春期
家庭关系
校园生活
两性问题
情感情绪
恋爱
夫妻
夫妻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