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金色康苑定了一套房子,当时认购书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的,(并没有签买卖合同)但是现在签合同时我想把我妻子的名字加上去,但是却遭到发展商拒绝,说不能改名,加名,减名.我想请教下这个规定是由发展商定立的,还是房管局定立的,如果我坚决想加上我妻子的名字,我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呢?
只要夫妻两人没有做财产公证,理论上不加名字,婚后财产也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
只要夫妻两人没有做财产公证,理论上不加名字,婚后财产也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收起
以合同为准吧,应该。
以合同为准吧,应该。收起
可以的,只要在买房的时候写上谁的名字都行
一,我们夫妻俩均是四川籍人,育有一女.现在重庆上班, 已...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买卖合同 保证金 购房者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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