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看重一套二手房。已交定金,其中也注明了如我贷款不到一定数额或者房屋不符合交易条件,定金全数退还。
但是房主的贷款还有八万多元未付清,他要求先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他自己出三万,我出五万,以还请贷款拿出房产证。我出的这五万以第一期房款的形势收取,并注明只能用于还款。
拿出房产证后再进行正常操作,办理过户。办好过户手续后我再付其两万(共七万,为房屋首期),新房产证办好后后我再通知银行将剩余款(我也需按揭贷款)拨付给他。交楼,交易结束。
请问这里面有没有什么问题,我指我先拿钱帮他还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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