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欲购买本村一处房产做生意 情况如下: 1.该房产建在集体土地上 2.卖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 3.《房产证》上注 设计用途:商用 (且改房产之前也是做生意用) 问题如下: 1.我能否通过过户得到该房产(即:《房产证》改为我的名字) 2.我能否通过流转得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即:《土地证》改为我的名字)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
。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全部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集体土地性质是不允许过户的。 。
房屋买卖要有2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有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证。。现在一般都是合2证为1证了。
。名字叫做房地产权证。。
而你说的情况。。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是不能过户的。 。`这个也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 。一般都是大队福利分房。
。除非你们去乡政府或大队里面过户。。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买卖的。 。`而且这样的房子风险很高。 。日后国家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你要无偿的把地还给人家。 。`因为这都是建设用地而不是住房用地。。
这时你一定会问。
。为什么说国家不允许过户。。。而确实又能过户。。。?这不自相矛盾吗。 。`?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或者大队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这就是为什么让你去那里办理过户的原因。
。所以说。。。就算你能够操作。。把房屋所有权改成你的名字。 。不过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认可的。 。`但又确实是属于你的。 。
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能理解不。 。`?。收起
这样的房子最好别买,虽然有放权证 但是这个证国家是不承认...
由于一些原因,老房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已经转到了我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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