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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退房理由充分吗?

小区已有两书一表,但小区道路建设未完工、楼道瓷砖未贴(合同附件中有该项),开发商还要收取测绘费及电视初装费,现在已到合同约定的收房期限,我可否以此为退房依据? 答: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果交房条件只约定了两书一表,那么开发商就符合了交房条件。关于配套问题,虽然有过文件要求,但文件不是法律法规,目前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据此很难说服法官认定发展商不符合交房条件。合同附件提到瓷砖如果没有约定是交房的必要条件,你只能要求发展商补贴瓷砖,但成为不了拒绝收房的理由。

这个问题得找开发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得找开发商解决.否则的话则要开发商赔偿相关的违约金. 但房管局所说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要找开发商的.

这个问题得找开发商.这是开发商的问题得找开发商解决.否则的话则要开发商赔偿相关的违约金. 但房管局所说的理由不充分.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要找开发商的.收起

2008-06-20 16: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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