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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我的房屋被邻居骗买给他人已经4年多,但房屋产权证书及相关证件还都在我手里。(当时和邻居只有一份简单协议,后来才知道邻居是替别人买。)我现在想收回我的房屋,在法律上可以吗? 我们都是农村人!

全部回答

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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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骗的,仅仅是因为他当时没向你表明是替别人买的?那份简单的协议上买方是谁的名字?是谁付钱给你的?太多的问题需要搞清楚,即便是骗,是欺诈,按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才构成无效合同。
  就你说的情况,如果对方以欺诈手段,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你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不过,撤销权应该在一年内行使。已经过了法定期间。你无权收回房屋,当然,协商除外。
   顺便提供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有关规定供你参考,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20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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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到现在为止还不允许买卖,涉及买卖集体土地的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估计你的手里应该是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吧,那是县级政府对你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法律登记。到现在为止房产是你的。 至于农村房子的买卖更是需要审查双方买卖的条件,并应当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的,估计你们啥也没有,你的邻居符合条件吗,这里面还有许多具体事,不过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还有你的土地证是什么用途,是住宅还是商业,工业呀。,如果是住宅,不允许改作作坊的。

2008-06-11

69 0
合同是否有效是关键,如果合同有效并生效了,那你的房子就保不住了,法律也不是为一个人准备的武器,对方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来要求你履行交房义务。

2008-06-11

55 0
如房产未过户,则未实际交付,可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2008-06-10

81 0
在法律上,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产证为依据的。只要这房产证上还是你的姓名,这房子的产权就还是你的。 因此,你可以请求收回房子。 但房屋买卖属于合同行为,你收回房子是合同违约。因此,在你收回房子的同时,要返还对方的购房款和利息,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或定金规定的还要承担违约金或定金,或承担对方损失的赔偿责任。所以,你得事先把账算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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