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卖房,已经收完全款80万,因房产证问题卖不了了,现在要退还买主80万全款,并赔偿全款的20%,合同签的是我朋友单方违约退全款,再陪全款20%的违约金,现在买方不同意按合同办,非要除了退还全款并全款赔偿一倍,即要给买方160万,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打官司会怎样判? 另外还有一点,我记得法律规定是赔偿10%,那合同签的是20%有法律效力吗?法院是按10%还是20%判?
我有个事大家给评说一下,11年前我从个人孙某手买的一个场...
过户费等相关费用都让卖方承担,你不就最省钱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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