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定额发票验旧时间是什么
纳税人领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衔头定额发票、衔头出租车发票、衔头客运发票等种类发票的,应在一个完整批次的发票使用完毕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发票验旧供新表》办理发票验旧手续,暂不需持发票存根联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领购发票填写完毕或使用期限已满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税务机关对“交旧、验旧发票”未发现违规的纳税人予以供应新票,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予以处罚后供应新票。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全部
纳税人领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衔头定额发票、衔头出租车发票、衔头客运发票等种类发票的,应在一个完整批次的发票使用完毕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发票验旧供新表》办理发票验旧手续,暂不需持发票存根联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领购发票填写完毕或使用期限已满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税务机关对“交旧、验旧发票”未发现违规的纳税人予以供应新票,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予以处罚后供应新票。
二、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三、发票验旧所需资料
(一)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所需资料:
1、《发票领购簿》(内附《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出库单》);
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核销封面》(一式两份、加盖发票专用章、填表人签名写日期);
3、《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明细表》(用A4纸于开票系统打印,盖发票专用章);
4、如有作废发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应携带对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在验旧前纳税人须先在开票系统上做"作废"处理,并在发票所有联次票面上注明“作废”字样;
5、开具负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供负数(红字)发票及对应《红字发票通知书》。
开具负数(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并携带原对应的蓝字发票(或有效书面证明)。
(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
1、《发票领购簿》(内附《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出库单》);
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核销封面》(一式两份、加盖发票专用章、填表人签名写日期);
3、《发票明细清单》(用A4纸于开票系统打印,盖发票专用章);
4、如有作废发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应携带对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在验旧前纳税人须先在开票系统上做"作废"处理,并在发票所有联次票面上注明“作废”字样;
5、开具负数(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供负数(红字)发票及对应《红字发票通知书》。
(三)普通发票所需资料:
1、《发票领购薄》(内附《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出库单》)。
2、普通核销封面
(1)网上验旧发票的,提供《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一式两份;
(2)未网上验旧的,提供由普通发票管理系统打印的开票汇总表(列表)一式两份(用A4纸于开票系统中打印,盖发票专用章)和储存全部明细开票电子数据的可移动磁盘(U盘,数据于开票系统导出);
(3)使用税控开票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提供《普通发票核销封面》一式两份;
(4)客运限额发票提供《普通发票核销封面》一式两份;
(5)定额发票验旧无需填写《普通发票核销封面》。
3、发票存根联(如有作废发票或未使用完的发票应携带对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在验旧前纳税人须先在开票系统上做"作废"处理,并在发票所有联次票面上注明“作废”字样)。
4、开具负数(红字)发票的,需携带原对应的蓝字发票(或有效书面证明)。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补税及时,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发票使用完毕或发票使用期限前办理。
2、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验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纳税人因上述其他情况进行发票验旧的,应当自相关情况发生之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