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租的半年期,我提前15天跟房东打了招呼说不继续租房了, 他第2天叫人来看房,打扰了我的生活,我没给他们开门,不 让他们进,我的租期是15天后才到。。 请问房东的做法对吗?他只是想快赚钱。 我的做法是保障自己利益。
当然你对! 既然还在租期内,而且你是给了租金的,那么这段时间内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就在你那里,哪怕就是房东要进去都得事先征得你的同意。
当然你对! 既然还在租期内,而且你是给了租金的,那么这段时间内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就在你那里,哪怕就是房东要进去都得事先征得你的同意。收起
仔细审查一下你的租房合同,确认是一年租期,并且有违约金一...
致全国人民倡议书: 希望所有中国人在5月1日至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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