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2月买的期房,合同上写着是08年6月收房。 现在房子已经基本盖改好了,但是没有办理收房手续。 现在开发商要我们去办理房产证。 请问还没有办理收房手续,就去办理房产证会有什么猫腻在里面吗? 到时是否能保证房子没有质量问题,如果有质量问题我们已经办理房产证了应该怎么办? 请专业的认识解答,谢谢!!
还没有收房就办理房产证,肯定是有猫腻的。 房屋验收很重要,必须要保证质量。 房产证的办理之前也是先要确权的,要确定面积,如果出现房屋面积缩水的情况,那业主就吃大亏了。 应该是这样的程序: 验收---确权签字---(贷款的要在房管局办理另外的手续)----发证
还没有收房就办理房产证,肯定是有猫腻的。 房屋验收很重要,必须要保证质量。 房产证的办理之前也是先要确权的,要确定面积,如果出现房屋面积缩水的情况,那业主就吃大亏了。 应该是这样的程序: 验收---确权签字---(贷款的要在房管局办理另外的手续)----发证 收起
我想卖掉,请问房产证何时能下来?(房产公司告诉我一年以后...
1、正常的房屋买卖费用:如果房屋购买在是2年内要交1.5...
合理吗?我的一个朋友买了房,可是开发商要求必须先交款才能收房,这合理吗?
收房 交款 开发商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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