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本来通过中介收了买主X的定金,并约定了签约时间,这些都有书面合同的,可是买主临时付不出首付,并口头和房主说希望延后一段时间,房主因有急事,不想再卖给该买主X房子,但是中介和买主X认定:如果这样,房主就是违约的,并表示要起诉房主。
现在,产权证在中介手中拒不归还,房主因此给中介发了一封律师函,声明不想再卖该房子,三日内中介可以提起诉讼,但到目前为止,中介没有起诉。
现在定金在房主手里,产权证在中介手里,房主因此注销了原有产权证新办了一个。
请问: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
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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