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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重合,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当我正常的轮休日与法定节假日重合时,单位不发我任何加班工资,如:2月6.7.8日是法定节假日,而6日我正好是轮休日,7,8日我正常工作,单位只发我两天的加班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而我个人认为单位应该发我7.8日两天加班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外,还应发我6日的加班工资即两倍的日工资,.不知对否.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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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0

0 0

     从你的提问到楼上几位的回答,对7,8日正常工作, 单位发两天的加班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均无异议,我也赞同,就不多说了。 争议的是6日你正好是轮休日,是否算休息还是给加班。
  这天你休息了,即没有工作,当然不能算是法定假日加班。但我想说的是6日的轮休日和节假日竞合的问题。   举个例子吧:2005年五一黄金周,休息七天。其中的5月1日是星期日,如果这天视为一个休息日,那么就不是七天假而只有六天了。
  可实际上全国都是休息了七天。这实际上是把5月1日视为法定假休息,而把星期日休息权移到以后的某一日去了。 根据这个道理,你在2月6日的休息应该算作休法定假,没有加班,但你的轮休日应移到2月8日之后的一周内按排休息,如果这一周内你没有休到这个轮休日,那么就应该算你有一个休息日加班,单位应支付给你一天的200%的工资。
     。

2008-04-01

920 0

你在2月6日的休息应该算作休法定假,没有加班,但你的轮休日应移到2月8日之后的一周内按排休息,如果这一周内你没有休到这个轮休日,那么就应该算你有一个休息日加班,单位应支付给你一天的200%的工资。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对6日,即休息日与法定假日竞合的,应当另安排补休的。如果当日上班,则应按法定假日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工资并安排补休。

2008-03-29

915 0

    看来你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性质及其权力义务还不甚了解,所以会产生上述疑虑,是很正常的。 所谓"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虽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具体的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在这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算加班。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也应该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因此,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 以你的情况为例: 2月6日是法定节假日春节,如果你上班,则单位需要支付你300%的加班费。但恰逢你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轮休日,并未提供应视为加班的劳动,单位为什么?又依据什么要发给你300%的加班费呢?!而2月7、8两日你提供了正常工作,但由于这两天同样属于法定节假日,单位支付你300%的加班工资,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附相关法律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
  。。。。。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 。

2008-03-29

889 0

别去看法律,这没有规定.一般是择一而论,当然就高不就低.

2008-03-29

916 0

……单位的做法,没有问题。 因为,“而6日我正好是轮休日”,轮休是不需要上班上岗的,如果上了,就是加班,如果休息,就是正常休息,不是---加班。 劳动法规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工作班次)。

2008-03-29

918 0

    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当我正常的轮休日与法定节假日重合时,单位不发我任何加班工资,如:2月6。7。8日是法定节假日,而6日我正好是轮休日,7,8日我正常工作,单位只发我两天的加班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
  请问这合法吗? 一、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最新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
    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
  75天 据此,你的工作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四班三运转,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应该是完全合法的工时制度,所以,你的正常轮休日不属于加班,单位就不会发给你加班费的。   二、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据此,因为你在法定节假日上班(虽然是正常排班轮到的),不属于加班,但根据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具体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综上,单位7、8日发你两天的节假日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而6号发给你正常的工资是正确的。 问题补充: 根据>法定节假日不能补休的规定,6日应视为法定节假日休息,而正常轮休日是不是应补休或支付200%的日工资,依据>44条,>6条。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不是适用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隐藏在你的题目中了: 因为>6条。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不是适用,而你所在的工作单位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不适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你在法定节日6号正好轮休的话,即得不到双倍的工资也得不到补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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