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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老婆不想再现在的这家公司干了,几次打辞职报告但是领导都不批,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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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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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原文,达个规定中没有规定员工辞职要经领导批准,所以,只要你老婆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时候就可以走了,不用管他批不批。
   如果单位因此扣押证件或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在离职后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2008-03-27

其实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了,就可以了。批准不批准都没有关系,30天满,企业就应该与你结算。否则你可以投诉。

2008-03-25

我在杭州一家服装公司上班‘我想和老板签定最低保低工资?公司答应了?只是签了书面协议’如果老板违约我们该怎么办?

2008-03-25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008-03-25

    首先,签合同没? 正式的,没有,你们双方都能扯皮 然后,你想好来好散还是不顾一切要走的? 处理方法当然区别很大(不可能所有事情都能真的按法律程序来的不是?) 如果你觉得领导平时人还行,不想闹的太僵,那没办法,只能死磨了,相信他总也有不放你走的理由,做事也要从人家的立场考虑一下的,是不是你这个职位没有接替的人或者其他的具体事情,如果有的话,你非要走,那确实是在为难他了。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想放你走的,而你又很憋屈的,无所谓关系什么的了,那更好办,走吧,爽快点。你在职时的劳动薪酬他一分不会少你的,你能要到的!(没签什么明显对你不利的合同吧。
  。。) 不过签了不平等条约也没关系,法律上不承认的! 如果你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有效的合同,那么以上问题都不存在,你正常提出辞职,他在合同允许的辞工时间范围过后是一定要放你走的,常规是正式提出辞职要求一个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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