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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丈夫离婚后的财产是怎么法定分配的?

我和我丈夫因感情不和,最近准备办理离婚事宜,我们有一个儿子,一套十年贷款的房子,婚后买,是我的名字,一直都是我丈夫还贷款.我想咨询一下,按法律分配我们的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孩子归我抚养,我丈夫应该承担哪些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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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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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特别的个人专有财产外,其他的财产(包括你提到的房子,是婚后买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的话)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享了平等的使用,分配,处分的权利。
  那么婚姻关系解除之后,你们可以协商财产的分配,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诉讼法院请求裁定。    法律在原则上是保护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以及女性和小孩。但是你所说的是因为感情的不和导致的离婚,因此在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问题上应该平等分配。
  适当的照顾你一方是比较合乎情理的。
   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只要你的小孩是未成年人,还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作为监护人的有能力进行抚养的都应该进行抚养,这是应当尽的义务(包括孩子的教育费,日常的生活费,生病时候的医药费等等)。

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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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平均分配 你丈夫承担和你抚养小孩同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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