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开具增值税票作废,对方已认证并抵扣,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也刚好遇到这样的问题,我是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已经认证,但是对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票作废,国税稽查的查到这张票了,我打电话一问才知道他们将票作废了,
你公司的情况,二月份开具增值税票作废,对方已认证并抵扣,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你公司已经作废了,只能重新开一张。 对方虽然认证并抵扣了,如果对方也申报了的话,那国税稽查的迟早会查到这张票的,到查到的时候对方得知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无效了,还得将认证并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所以对方还会要求你单位重新开的。所以你应该现在通知对方单位告知此事,并重新开具一张 。这事还是早办为好,国税稽查的查到了就会很被动了。
你也可以将此事告之国税专管员,向专管员寻求办法。
以后记住在没有要回发票前不要作废,作废的前提是发票的几联在自己手上。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以后作废发票一定有个原则, 即在各联次已具备时再作废不迟。 本次你也可再开一次, 对方的那份发票联与抵扣联送达。
你直接作废,不过要留个作废证明,以备查。 对方需对该张发票作进项税转出,并且对原先所做的凭证用红字冲减,或者再做一张负数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