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继承房产的手续

现需要继承一套房产,只有一个继承人,去房产管理处办理需要出现哪些证明,这些证明如何取得?另由于这套房产是60年代取得,当时的登记手续不健全,导致房产证上的名字与现身份证上的名字少了一个字,应如何办?

全部回答

2008-02-28

0 0

    你说这套房产是60年代取得,是福利分房?那以后将产权买下没? 只要户口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姓名有误,建议去当地派出所予以证明。 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所交税费有: 1。手续费 2。印花税 3。测绘费 办理的一般程序: 一、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二、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   三、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
  05%的合同印花税。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