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关于固定资产的残值问题

旧的所得税法中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残值比例在5%以内,企业可以自行确定”。那么我可以不减除残值吗?如果一定要预计残值,5%以内就可以吧,汇算清缴不会要求调整吧?

全部回答

2008-02-24

0 0
1、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该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2、按照上面规定,残值率要减除的。只要符合文件规定,汇算清缴不作调整。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经济研究
股票
银行业务
外汇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贸易
基金
商务文书
保险
个人理财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经济
证券
金融
银行
黄金
期货
商业
财政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税务服务
税种
税目
报税
税要
税号
办理税务
税会
税务办理
偷税
税控
税额
增值税
税时
税务
关税
企业所得税
免税
税负
审计税务
税务做账
退税率
契税
应税
所得税
行为税
打印发票
纳税人
关税率
印花税
税款
土地税
税务变更
专用发票
税务代理
税收
盈利
税制
地税网
税则
抗税
零税率
税友
国家税收
附加税
国家税务
金税
财经
税赋
税务所
流转税
城建税
做帐
税金
燃油税
税务代办
中央税
钱税
税控机
营业税
普通发票
税务登记
税务报
税务筹划
税费
资源税
个税
消费税
税务税务
欠税
应纳税额
税后
项税
出纳
税盘
税务会计
公司税务
税务实务
所税
不含税
税务审计
代理税务
财务状况
购置税
征税
所得税法
分税制
企业税务
进口税
国税
税率
价税
企业财务
计税
零关税
所得税率
含税价
使用税
税是
农业税
财务收支
税务局
公司财务
遗产税
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法
地方税
财务费用
代办税务
国税发
税收制度
税点
税收收入
注销税务
含税
新税法
占用税
财政拨款
税务咨询
税票
纳税
税务机关
税卡
工商税
会计
税务清算
税交
审计
车船税
交税
财政支出
扣税
税务申报
商业发票
房产税
抄税
财务会计
海关税
税户
国地税
税源
发票
利税
税务注销
工商税务
地税
统一发票
税务师
税通
税能
免税店
个人所得税
电子税务
税务顾问
进项税额
税局
利息税
税收政策
税单
完税
税钱
交易税
财产税
财政政策
税价
税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