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租赁办公用房期限一年,付房租18万,请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按月摊销?若按月摊销计入哪个科目?新准则是否取消了待摊费用?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好像是要摊销三年以上才行,真不知该怎么办了,还有租房后的装修费用是否也要摊销?请高手指点,本人会十分感谢的!!!
1、如果房租是1月1日-12月31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按月摊销”对计算所得税时无影响,只是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2、如果房租跨年度的,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按月摊销”对计算所得税时有影响,因所得税是年度汇算清缴,应按月摊销,避免纳税调整,而且以后年度又忘记调回(这是个时间性差异)
因此,选择按月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办公租赁费”,这是按套路出拳,必须的。
3、待摊费用在“其他流动资产”中设二级科目
4、“租房后的装修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三年分摊。
1、如果房租是1月1日-12月31日,“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按月摊销”对计算所得税时无影响,只是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2、如果房租跨年度的,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还是按月摊销”对计算所得税时有影响,因所得税是年度汇算清缴,应按月摊销,避免纳税调整,而且以后年度又忘记调回(这是个时间性差异)
因此,选择按月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办公租赁费”,这是按套路出拳,必须的。
3、待摊费用在“其他流动资产”中设二级科目
4、“租房后的装修费用”作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三年分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