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爱问首页 爱问商城
首页 生活 购房置业

房产协议问题

1、我爷爷家的平房,当地政府拆迁,分给了我们一间门市房(10万元价格购买的),但此房并没有房产证,说是以后办理,又有说法是属于政府的临建,我们得的唯一手续就是和当地房产局签订的一个买卖合同,请问此合同合法吗? 2、爷爷(奶奶已经不在了)要把这套门市房给我和我姐姐所有(姐姐是姑姑的孩子,我的父母双亡,姑姑也不在了),并且由我和表姐共同出这10万元来购买。
当地房产局规定只能由我爷爷来和房产局签订买卖合同,因为老房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签订这个合同后,我们家里再写个协议,大概意思是此门市房由我和姐姐共同出资购买,产权我们共同所有。爷爷放弃对此房屋的产权,(爷爷共三个孩子,我爸爸,姑姑和老叔)老叔一家人放弃对此房屋的产权。
我写这个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如果受法律保护,写协议还有什么注意事项呢,哪些要重点写清楚。谢谢!!。

1个回答

    1、如果是房地局签的合同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2、写这个协议我觉得会让别人有机可乘,你们写这个协议不能代表你叔叔一家放弃产权,爷爷放弃产权等同于赠与给你们,但因为买卖合同签的是你爷爷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也是你爷爷的名字,房产证下来的时间不能确定,爷爷现在还没有对这套房的产权,如果在爷爷去世以后产权证再下来,那就不好说了。
  ...全部

    1、如果是房地局签的合同我觉得应该没问题。 2、写这个协议我觉得会让别人有机可乘,你们写这个协议不能代表你叔叔一家放弃产权,爷爷放弃产权等同于赠与给你们,但因为买卖合同签的是你爷爷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也是你爷爷的名字,房产证下来的时间不能确定,爷爷现在还没有对这套房的产权,如果在爷爷去世以后产权证再下来,那就不好说了。
    所有我觉得不如让爷爷和你们俩去做一份遗嘱公证,公证里写明爷爷的这套房子是你们出资,爷爷去世后这套房的产权“只”由你们俩个人继承,这样其它人就算有异议也没办法,公证遗嘱效力比较高。
   补充:呵呵,因为继承是有时间限定的,在爷爷还没有去世前,还不是遗产,继承还没开始发生。  所以会产生异议。爷爷写的遗嘱如后悔了那就没办法了,他可以改,但也必须是公证的,以最后一份公证的遗嘱为准。
  可以把买卖合同原件拿到手里,这样爷爷没有原件没法撤销。收起

2008-02-11 21:23:13
0 0
收起 提交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购买被抵押房产买卖合同(协议)...

在选好二手房后,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查该...

城镇居民与村民签订的小产权房买...

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民小产权房的效力问题,目前尚没有一部法...

更多相关问题

相关栏目

加载中...

提问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 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