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离婚的意思,若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获得儿子的扶养权?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老公有外遇了,男方有离婚的意思,若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获得儿子的扶养权?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我的妹妹嫁到外省去了,结婚前男方家有两幢楼,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也配有小车。夫妻俩一直都在工厂里帮忙做事,和父母一起生活也没分家,夫妻公有财产无法确定。
现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和一个三个月的儿子,因两个小孩都是剖腹产,女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现发现她的老公有外遇了,男方有离婚的意思,若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获得儿子的扶养权?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急寻求有关婚姻法专家帮助。
除了争取小儿子的抚养权比较有把握外,其它恐怕很难
1。当然可以请求法院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2。夫妻离婚原则上是各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50%份额,但是婚前财产不在夫妻财产之列。夫妻的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所以你丈夫婚前的两幢楼是不会分给你的。
另外从你描述的"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也配有小车。夫妻俩一直都在工厂里帮忙做事。 "看工厂和小车应该也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工厂和小车是你丈夫父母出资开办和购买的,你们只是那里的员工。
工厂和小车的所有权属于你丈夫的父母而不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应分割。离婚原因是你丈夫有了外遇,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或者你的丈夫在法庭承认有了外遇,那么你可以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多分得部分财产或者要求赔偿。
如果你取得了你孩子的抚养权你还可以要求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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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律师。
1、从婚姻法的原则上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一人一半。但“结婚前男方家有两幢楼房”,不是她公婆的就是她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分到的。
“结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这显然是她公婆的,他们俩人工厂里只不过是帮工,弄好算是员工,有份工资钱。
所以,这财产她是分不到的。
2、哺乳期的婴儿离婚时应当归女方抚养。如这三个月的儿子或五岁的女儿归女方抚养一个,对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是其收入的20—30%如果两个都归女方抚养,对方的抚养费则是不超过50%。
3、如果女方有“她的老公有外遇: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请求男方赔偿。 具体数额没有标准。对方的经济情况好,可以多要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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