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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多少的违约金

我从2007年4月1日起与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可是因为我现在工作的原因,不能继续租了!现在还有两个月才到期,房租一个月750,我交了全年的,还带1千元的押金,但是现在房东拒绝退我房租。合同上也没有也写明违约金具体是多少~ 只是写的到期未违约违约费有结清,押金退还!我该支付他多少违约金呢 ?谢谢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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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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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已无争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因此,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合同约定的为准,合同未约定的,不付违约金,但是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目前情况,房东的实际损失大致为2个月房租损失,即1500元。 支持北方狼转租观点。 。

2008-01-23

28 0
要付违约金的倍,你只能要回1000了。 .

2008-01-22

40 0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能要求违约金,所以你这事,不存在违约金问题,但你应该提前通知房东另行出租,在合同期限内,他没找到新的承租人之前,房租由你承担。另外,你也可以在征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转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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