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无住房,双方是农村户口,去年购买,今年可不可以办理买方姓名的房管证?2006年,买方(农村户口)在另一个区的农村中购置了一套房产,双方签定购买合同. 2007年,买方想把购置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
这样的房子所用土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分配的宅基地 没有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 只能是本村的人之间转让,不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所以不能办理产权证
这样的房子所用土地 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分配的宅基地 没有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 只能是本村的人之间转让,不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所以不能办理产权证 收起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人...
这个“三家抬”政策是有的,但没有国家的统一规定,都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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