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糖尿病患者!是黑龙江森工的下属林业局的职工!每年都按国家要求缴...[展开]
我是一个糖尿病患者!是黑龙江森工的下属林业局的职工!每年都按国家要求缴纳医疗保险金!和大病保险金!今年由于糖尿病和严重的心脏病住院,在林业地区医院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同意我到上级医院治疗!在林业总医院无法诊治的情况下又转院到哈尔滨医大二院!总计花费一万四千多元!可是在林区医保和林区职工指定医保医院同意转院的情况下,回到林区社保局!在一万四千多元的医疗费仅仅给报销不到两千元!并且一次住院治疗的糖尿病和冠心病只能按一个病种报销!转院两次只能报销一次住院的费用!我就不理解,为什么是一次连续治疗和住院,和在林业局职工医院、上次林业总医院都同意转院的情况下!还是算两次住院,而且糖尿病和冠心病仅能报一种疾病?难道国家就是这么规定企业职工这么报销的费用吗?我们林业局社保局对糖尿病的最高保险额度是3600元!还必须住院治疗满31天以上,要不仅能报销3600元的百分之六十!这那里是国家的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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