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
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以下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可以按照5%的比例。 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市内、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保税区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1%。 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全部
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以下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个人可以按照5%的比例。
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市内、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保税区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1%。
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非正规就业组织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参保单位的主营项目在0。
5%-1。6%之间确定缴费比例(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为0。9%,个人不缴费。
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缴费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