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物品不上交我有个朋友捡到一张
这是侵占罪。由于侵占的对象不同,导致网友们有异议。
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解释一下,代为保管,指的是所有者主动的交给行为人保管和因遗失、埋藏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承担保管责任。
为什么是侵占罪呢?
首先,楼主朋友是将捡来的物品作为自己物品使用,而使用的结果是失主承担话费。我们知道,捡来的物品依据物权法,捡得人有还给失主...全部
这是侵占罪。由于侵占的对象不同,导致网友们有异议。
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解释一下,代为保管,指的是所有者主动的交给行为人保管和因遗失、埋藏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承担保管责任。
为什么是侵占罪呢?
首先,楼主朋友是将捡来的物品作为自己物品使用,而使用的结果是失主承担话费。我们知道,捡来的物品依据物权法,捡得人有还给失主的义务,并且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本案中,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是以本人姓名在电话运营商那里注了册的,捡得人是能够通过电话运营商还给失主的。
因而,他把该物品自己使用必然是一种非法的行为。
其次,这种非法行为造成了失主财产损失。正如楼主所知,他的朋友捡到国外的后付费的手机卡后,然后打了很多钱。这钱是谁来支付呢?当然是手机卡的拥有者,也就是失主。
第三,楼主朋友是故意导致失主财产损失。使用手机的人都知道,打电话是要付钱的。楼主朋友用这手机卡打电话,当然对自己不承担电话费的后果是明知而且是追求的。当然他也可以说,他不知道这张卡是外国的卡,所以对造成如此大的手机费开支没有预见。
然而,他的这种说法仅仅是个对行为程度的预见而已,因为他对使用手机卡必然造成失主承担话费是明知的,至于具体话费大小,这仅仅是程度,是非法行为的一个情节而已,不影响对行为的认定。
这当然不是诈骗罪,因为他没有使用欺骗的手法,去骗取话费;
这也不是信用卡诈骗罪,因为手机卡不是金融产品。
需要补充一下的是,这也不是盗窃罪,因为他没有主动的行为去窃取手机卡,而是捡得遗失物后,自己使用而导致失主的财产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