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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又离婚的财产分割和抚养费问题!!!

   甲男和乙女2005年8月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乙女获得了房子和孩子,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房子价款的一半,子女抚养费男方也已一次性付清。2005年12月,两人复婚。2007年11月,因甲男又因生活琐事无意打了乙女(轻微伤),乙女咬破了甲男的手已流血,乙女提出与甲男离婚,甲男不离,乙女诉至法院。
  请问: 1、房子是否算乙女个人财产? 2、孩子如仍归乙女,甲男是否需要另行支付抚养费?因上次已一次性付清 3、甲男是否还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归属提起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 4、诉至法院,如乙女坚决离婚,甲男不离,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吗?。

全部回答

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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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子是否算乙女个人财产? 答:可以算 乙女个人财产; 2、孩子如仍归乙女,甲男是否需要另行支付抚养费?因上次已一次性付清 答:无须,按前次协议,若要甲男支付抚养费,则房子不算乙女个人财产,算共同财产。
   3、甲男是否还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子归属提起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不可以,有时间限制(法定年限是2年)。 4、诉至法院,如乙女坚决离婚,甲男不离,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吗? 答:会,但时间拉得较长。
   。

200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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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的太多凡人给不了,在这里我就不想说什么了,既然选择离婚祝你们一路走好.千万别做后悔的事,如果那样的话就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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