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必须持有“一证”,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房屋预售所得款项,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三、商品房预售人将购买的预售房屋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来规定。
四、商品房预售人(开发商)须已向政府主管部门缴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按照法律法规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五、商品房预售人(房地产开发商)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产
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六、根据预算房屋进行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及竣工交付日已确定下来。
七、商品房预售人(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将房屋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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