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14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6个方面,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全部
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14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6个方面,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遵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明确了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提出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等一系列量化指标要求,还对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地力等级提出要求。
对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验收与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提出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还提出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基本农田、开展土壤培肥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工程管护等建后管护与利用等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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