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1.《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1.《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收起
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是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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