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异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外地工作的武汉人
《通知》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2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而4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明确指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其目的就是限制外地的投机炒房客。
相比“国十条”,《通知》对于外地购房贷款的限制有所宽松,但按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投机成本也会大大提高。
【案例】网友李女士:我是武汉人,现在广州工作,户口也在广东。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想回武汉买房子,是不是算二套房呢?
【专家回答】...全部
在外地工作的武汉人
《通知》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2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而4月17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十条”明确指出:“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其目的就是限制外地的投机炒房客。
相比“国十条”,《通知》对于外地购房贷款的限制有所宽松,但按二套房首付50%以及利率1。1倍的标准,投机成本也会大大提高。
【案例】网友李女士:我是武汉人,现在广州工作,户口也在广东。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想回武汉买房子,是不是算二套房呢?
【专家回答】你不在武汉工作,肯定无法提供1年以上的武汉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户口也不在武汉,所以你在武汉买房申请贷款按第2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至少50%,利率1。
1倍。
《通知》规定:“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第三条全文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2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头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江岸区工商银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能够提供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武汉居民,经过通知第三条的三种情况依次审核后,证明确实无房无贷的,可以享受和武汉本地居民购置首套房的同等待遇。
这一信息,对于在汉工作的外地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案例】网友洪先生:新通知规定:“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我不是武汉户口,在武汉已工作三年,一直是租房。父母在黄冈有房子,如我能提供以上两项证明,在武汉买房,能享受头次住房信贷政策吗?
【专家解答】你不是武汉户口,但能够提供1年以上武汉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那么银行还会根据《通知》第三条的三条标准来对你进行一一查核。
如果经查询,你名下已经有房产,或家庭(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套房屋,或者有过房贷记录,那么你在武汉申请房贷,就要按照二套房(及以上)的标准来执行了。目前武汉购二套房首付至少五成,利率1。
1倍。
如果通过以上三点查询,证明你名下无房无贷,确实是头次购房,根据工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那么你虽然是外地人,也是可以享受和武汉人申请住房贷款的同等待遇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