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利润分配的核算是怎样的?
利润分配是将银行所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有关法规和投资协议所确认的比例,在国家、银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银行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依法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才能按规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1.利润总额的调整。
银行的利润总额在依法纳税前可以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1)按照国家规定,如果银行年度中发生亏损,允许用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但连续弥补期不得超过5年,5年内未能连续弥补完的亏损,只能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2)国家也允许银行在交纳所得税前增减有关收入或支出的项目,如对上年决算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为避免对投资收益重复征税,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对已税收益加以扣除等。
2.银行...全部
利润分配是将银行所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有关法规和投资协议所确认的比例,在国家、银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银行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依法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才能按规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1.利润总额的调整。
银行的利润总额在依法纳税前可以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1)按照国家规定,如果银行年度中发生亏损,允许用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但连续弥补期不得超过5年,5年内未能连续弥补完的亏损,只能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2)国家也允许银行在交纳所得税前增减有关收入或支出的项目,如对上年决算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为避免对投资收益重复征税,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对已税收益加以扣除等。
2.银行利润分配的法定关系。
银行按规定分配次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关系,表现为:(1)银行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
(2)银行在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3)银行必须按照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如果银行历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金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盈余公积金。
(4)银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利润统一分配。(5)银行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前,经董事会决定,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银行没有当年利润,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7)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但银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银行提取的公益金,主要用于银行的文教、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3.利润分配的核算。
(1)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加强利润分配的核算,银行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该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用于核算银行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补亏)后的结存余额。借方反映各种利润分配事项,贷方反映抵减利润分配的事项,年末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总额,贷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
“利润分配”科目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应交所得税、罚没损失、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补亏、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
(2)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①将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户
如果是亏损总额,则作相反分录。
②计算应交所得税。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户
贷:应交纳金——应交所得税户
③抵补各项滞纳金、罚款、罚息。为了用利益机制限制和约束银行的违规行为,国家规定,银行因各种违规行为所受的处罚在其税后利润中列支,不得计入成本。
支付各项罚款、罚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有关科目
④用盈余公积补亏损。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户
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户
贷:盈余公积
⑥提取公益金。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户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户
⑦支付投资者利润。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户
贷:应付利润
⑧按上顺序全部分配完毕后,要将“利润分配”科目所有已分配利润各明细的余额结转到“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中。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应付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各明细科目均无余额;只有“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有余额,表示剩余尚未分配的利润,可留作留存收益,与新年度的利润一并进行分配;如为借方余额,则为未弥补亏损。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