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关于租房合同的事情?
租房合同须防文本陷阱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非常有针对性,如果能够推广使用,可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的事例,大多是由于经营者采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或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租赁市场所使用的合同大多数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格式条款,一旦出现争议,消费者往往没有凭证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却以无合同或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内容做为托辞,不服务、不退款,甚至反诬消费者违约等。 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很强,所以不签合同的现象不多,大多是被不法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看房费...全部
租房合同须防文本陷阱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非常有针对性,如果能够推广使用,可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的事例,大多是由于经营者采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或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租赁市场所使用的合同大多数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格式条款,一旦出现争议,消费者往往没有凭证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却以无合同或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内容做为托辞,不服务、不退款,甚至反诬消费者违约等。
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很强,所以不签合同的现象不多,大多是被不法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看房费上有猫腻 关于看房费的问题,有的租赁中介大多在合同中约定:看房后支付看房费。
消费者一般理解为只有找到自己满意的房屋后才能付款,但是在实际看房的时候往往是看一处房收一次看房费,满意不满意都收费,甚至到了看房的现场发现房主不在也收费,还有的是雇佣其他人员冒充房主做“托”来坑害消费者,提出一些消费者无法接受的条件甚至苛刻的要求来导致消费者无法租赁成功,其实是根本就没有确实的房屋提供给消费者。
针对这一情况,中消协的推荐文本中约定:中介为消费者寻找的房屋不满足消费者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消费者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消费者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中介费说法很模糊 某些中介在和消费者签定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收取的是何种费用,只是笼统地称为中介费。
消费者签定了这样的条款以后,中介会以各种名目来要钱。针对这一情况,中消协的推荐文本中约定: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中介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 所有的合同文本都是可以修改的,有些合同还包括留待双方约定或补充的空白行,不仅合同的空白部分要协商后签订,就连合同已经印刷完成的部分也是可以更改的。
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签订自己拟订的合同。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房屋中介一般总是站在维护自己利益的立场上,事先拟订填好本应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制作成格式条款。消费者一旦签订了格式合同也不必惊慌,法律对于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的处理早有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租房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
租房必须签订租约。签约前,房主应向房客提供下列情况:房屋整体情况,共有几间,租期,水电杂费定额等。
可找公证人或房产商,亦可自己起草租约。 租约应一式2份(或多份,如同时有多户租房),每位住户应有1份。租约上应写明: 出租人姓名(或公司名称)、住址(或公司所在地); 出租房的情况:几间房,有无车库。
。。; 住宅楼公用部分名称 ; 房客未用部分的名称; 出租房屋的用途(居信、从事自由职业。。。); 租金及交纳日期; 租金的规定及可能调整租金的时间; 取消租约的时间及持续期限; 可能支付的担保金额; 在房客拒付房租及土地费用时解除租约的余额; 还应有下列附件: (1)若房产系多人共有,应付上共有房产的复印件; (2)租赁时的房屋状况说明; (3)房客保险证明。
租房合同 范本
【颁布部门】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租房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