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全部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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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接待办事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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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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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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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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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租住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程序:
市房管局发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各区房管局受理审核申请家庭资格→各区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进行计分并汇总上报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申请家庭名单汇总后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公示→市房管局按照公示家庭名单将房源划分至各区→各区房管局按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并组织选房→已选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补贴标准:
(一) 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14元/平方米;
(二) 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帐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租金补贴测算: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
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补贴金额=(72-0)×14=1008(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
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9÷2=2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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