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如何与控股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报表需要FineReport等专业报表软件来制作,制作过程和普通报表并无不同,只是数据采集和审定的过程复杂些。 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在合并报表执行过程中,以下四个方面容易导致合并失败—— 1。复杂静态股权关系的合并算法处理。 2。股权动态增减下的合并报表处理。 3。各类内部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抵销。 4。异构核算系统上的自动数据采集。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理论一般有三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当代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 为了编制合并会计...全部
合并报表需要FineReport等专业报表软件来制作,制作过程和普通报表并无不同,只是数据采集和审定的过程复杂些。 合并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在合并报表执行过程中,以下四个方面容易导致合并失败—— 1。复杂静态股权关系的合并算法处理。 2。股权动态增减下的合并报表处理。 3。各类内部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抵销。 4。异构核算系统上的自动数据采集。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理论一般有三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当代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 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统一与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决算日、会计期间和记账本位币;对境外子公司以外币 表示的会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为以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 表示的会计报表。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资本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处理。 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一般包括: (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
(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价差不作选择的分解、分配和摊销,而是直接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荐下。
(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事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据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合并会计报表工作。
软件能够自动扣除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对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合并会计报表有局限性表现在: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债权清偿权通常针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不针对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不能满足母、子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2)合并会计报表将母公司及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合并起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他们所需的决策有用信息,如他们所投资的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 (3)利润分配包括向股东分派股利,要以个别会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将来分派股利提供依据。
合并会计报表的作用 合并会计报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合并会计报表能够对外提供反映由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 在控股经营的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分别编制自身的会计报表,分别反映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情况,这些会计报表并不能够有效地提供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
为此,要了解控股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就需要将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的会计信息综合起来编制会计报表,以满足企业集团管理当局强化对被控股企业管理的需要。 2.合并会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企业集团利用内部控股关系人为粉饰会计报表情况的发生。
控股公司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一些控股公司利用对子公司的控制和从属关系,运用内部转移价格等手段,如低价向子公司提供原材料、高价收购子公司产品,出于避税考虑而转移利润;再如通过高价对企业集团内的其他企业销售,低价购买其他企业的原材料,转移亏损。
通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可以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及利润予以抵消,使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客观真实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有利于防止和避免控股公司人为操纵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现象的发生。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首先就必须确定其合并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范围,主要明确哪些子公司应当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编报范围之内,哪些子公司应当排除在合并会计报表编报范围之外。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具体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表决权资本是指对企业有投票权,能够据此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资本,如股份制企业中的普通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投资者出资额等。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股份时,母公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能够操纵该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大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控制‘。
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实际上处于母公司的直接控制和管理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事实上的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经营活动一体化。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最明显标志,因此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如A公司直接拥有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0.1%,这种情况下,B公司就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将B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70%的股份,而B公司又拥有C公司70%的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作为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B公司,问接拥有和控制C公司。70%的股份,从而c公司也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当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这里必须注意的是,A公司间接拥有和控制C公司的股份是以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为前提的。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和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是指母公司以直接方式拥有、控制某一被投资企业一定数量(半数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又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子公司拥有、控制该被投资企业一定数量的表决权资本,两者合计拥有、控制该被投资企业超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70%的股份,拥有。C公司35%的股份;而B公司拥有c公司30%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B公司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通过子公司。B公司间接拥有、控制C公司30%的股份,与直接拥有、控制的35%的股份合计,A公司共拥有、控制C公司的股份合计为65%,从而C公司属于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合计报表时,也应当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这里也必须注意的是,A公司间接拥有、控制C公司的股份是以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为前提的。在上例中,如果A公司只拥有B公司40%的股份时,则不能将C公司作为A公司的子公司处理,也就不能将其纳入A公司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决定着企业的未来发展。能够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也就是等于能控制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这样,也就使得该被企业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人母公司的合并范围。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通过任免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从而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
此时,该被投资企业也处于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被投资企业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从而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这种情况是指母公司能够控制董事会等权力机构的会议,从而操纵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使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母公司的间接控制下进行,使被投资企业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
因此,也应当将其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合并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子公司的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不足半数但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原因。 (3)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他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原因。 (4)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方法及其影响。
(5)子公司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方法及其影响。 (6)本期增加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披露。 (7)本期不再纳人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说明原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其在处置日和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以及本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金额。
(8)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 (9)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其他事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