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中山市住房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中山市住房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17-09-14

47 0
      第一次提取(正常还贷两个月后可以提取):   1、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地产权证(二手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2、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提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首期购房发票或盖有开发商财务章的首期收据(二手房须提供转让发票);   6、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及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贷款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报建批准书(报建用途必须为住宅)或房屋安全鉴定书、施工合同正本、施工发票。
       8、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9、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180天或以上);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需提供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证明(须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或借款合同指定账号的供楼存折(须打印自上次审批日起累计还款记录,至少打印到最近两个月);   4、供楼账号变更时须出示账号变更证明;   5、结婚证(只适用于借款人配偶提取)。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