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公司的大股东用自身的60%股份抵押给银行,到期未还款,银行已经2次拍卖其股份,流标.
我租了A公司营业房(无土地证,产权证,只有政府的招商文件)做商用,一次签的10年合同,现已到期,A公司提出2个方案:一 签约20年,租金1次性交清.二 把营业房卖给我。
我想买下来,其中有些什么法律风险?怎样做才妥当?A公司能不通过债权银行就能直接卖给我吗?
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因为已经使用了10年,我又投入重资装修,生意也很好,所以不管采用那条我都必须拿下这处房产,请注意,他不是用房产做的抵押,是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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