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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5年了,在第4年的时候,他买了一个房子,说是送给我做将来的保障。但是因为我的工资不高,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于是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个房子是他一个人的.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因为他不想结婚,所以分手)1。我想问我可以问他要回一半属于我的房子吗?在今年,他还一直说房子是送给我的,但是要去办那个产权过户要交税,因为房子已经升值,所以税也要交蛮多的。
  他提出去写个公证证明那个房子也有我的一份。2。请问这个公证应该怎么写,又具有法律效力又不用花很多钱?3.假如他反悔,我可不可以凭他传给我的短信息要回这个房子一半的产权?。

全部回答

2007-11-03

0 0
    1、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该房子只能是他的个人财产。 2、你与他的关系充其量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虽然你与他已经在一起五年了,但不属于法定的夫妻关系,自然该房子就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也就无法得到该房子的一般产权。
     3、如果该房子还在按月缴纳贷款,产权证就不可能办理,没有产权证是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的。 4、因为你们不是夫妻,产权变更只能采取赠与方式,且赠与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    ⑴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⑵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⑶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⑥契税收据。
        ⑸.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赠与的税费是不可避免的。 4、假如他反悔,仅凭他传给你的短信息是无法要回这个房子一半产权的。 5、如果能够尽快拿到他承诺的那部分钱,才是最佳结果。
  

2007-11-04

93 0
    1、你不能凭“他传给我的短信息要回这个房子一半的产权”因为: (1)虽然他“一直说房子是送给你的”,但他没有给你过户,根据《合同法》第186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他赠与你房子的赠与协议并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属于公益、道德性质,所以,如果他现在反悔,他有权在房子过户之前取消对你的赠与。
   (2)“他在短信上说,等找人把房子卖掉就分了一半的钱给我。这能算凭证吗”:短信经过一定程序可以作为民事证据,但在你所说的短信里,他只承诺赠与你“房子卖掉后的一半钱”,并没有答应赠与你房产呀?所以:你想凭这则短信要回房子一半的产权仍然不能实现。
     (3)而且:在他把房子的一半钱交给你之前,他仍然可以反悔:取消对你的赠与,那么你就连“这房一半的钱”都拿不到手了,这是对你最不利的。 2、建议你:在他明说反悔之前,尽快让他给你写下赠与你房或房子一半钱的协议,并作公证,根据以上的《合同法》186条,公证后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这样,即使他日后反悔,你的权利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得到保护。
    至于公证的程序和方法,楼上各位大师的论述很详细。

2007-11-03

93 0
做房产赠予法律规定需要公证。其他的变更产权都需要登记,收费比照转让。以下方法可考虑: 既然男方愿意给你一半房产,还不如直接打张借据给你。数额大致就是房产出卖可以获得的价值。 可以规避法律的公证。 短信息只有服务商盖章才可能作为证据。现阶段服务商是不可能给你盖章的。所以基本不会被采信。

2007-11-03

9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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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3

61 0
收集法律知识并感谢问答双方

2007-11-02

91 0
  按正常情况,你们这个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只要送给你是你朋友真实意思的表示,你就可叫你的朋友写一个承诺书,写明“XXX处房产(座落位置、产权证号、面积)是淡然和我共有,各为50%的权益”,能公证一下最好,要省钱的话,你们各自请一位朋友做证人,请他们在承诺书上签名并注明“见证人”就可以了。
  前提条件是你朋友是这个房的独立产权人,他有权处置才能送给你,如果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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