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房屋所交定金能否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 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 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 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依你来信所述情况,导致合 同未能签订的原因是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后果 不能归责于你一个人的原因,因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所以,你有权要回所交的2万 元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 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 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 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依你来信所述情况,导致合 同未能签订的原因是双方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这个后果 不能归责于你一个人的原因,因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所以,你有权要回所交的2万 元定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