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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关拆迁安置权产权问题

  你好: 很抱歉,耽误您宝贵的时间了。我住的位置正在拆迁,我选择还建。由于我买不起房子,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对我说可以办理"一房两证"。即对还建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办理产权登记,对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手续并按公有房屋租金标准交纳租金,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结清减价后,再对还建安置房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这一条我想弄清楚,首先,租金标准是多少? 其次,如果我租5年后再办还建安置面积产权,那么价格是否是5年前的价格? 盼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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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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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租金是由各地情况决定,没有也不可能由统一规定,但应该再协议中事先明确; ②如果我租5年后再办还建安置面积产权,那么价格是否是5年前的价格? 不可能是5年前的价格,要综合考虑地价、房屋折旧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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