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用过几年的旧机器转移给国外的关联公司,价格按帐面净值来计算的,象这样的事务,需要涉及那些手续(开票,收款,清理)?帐务如何处理? 谢谢~~ 补充:那台机器也是进口的旧设备.
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你单位应交增值税=售价/(1+4%)*2%。
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则免税,并可开普通发票,不要税务机关审批。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1。注销出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现金
3。
收到出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结转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结转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
首先,外资生产企业在成立伊始进口自用设备,会在报关进口时办理过关税和增值税的减免。减免税的前提条件是进口投资自用,而且使用要到达一定期限(至少5年)。否则,在该设备销售时应补交相关进口环节已免去的关税和增值税。
若按上述方法办理了补交税,没有销售价超过设备余额时4%的50%增值税之说(个人意见该算法适用于国内销售)。
其次,若进口环节已经按规定办理了正常的报关手续,即非免税设备业已交纳了关税和增值税(记入设备价款中)。
在重新销售境外时,国内环节同上无计税,出口环节因受让方是关联公司非进口产地公司,关税和增值税(可申请开具形式发票---出口专用增值税发票)亦可能会涉及(须查阅HS海关编码)。
最后,至于临时进口的设备会涉及保证金,即货物保关费,设备在不超过6个月原路出关(向报关地海关申领退回保证金)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退关,经海关审核后可办理退关免出口环节增/关税,同时申请进口已纳增/关税退还。
个人观点,权且供参考。
你要开具出口专用发票,还需要报关,如果你公司不具进出口资格,可以向出口代理公司办理出口,这样才可以收汇核销,否则出口就会认定为走私
1、先将机器做转出,进行帐务清理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净值)
借:累计折旧(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如果旧机器转移给国外的关联公司作为投资,根据双方协议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 (净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净值)
3、如果旧机器转移给国外的关联公司作为出售,根据出售机器发票入账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如果出售涉及税金的话(参照上面“道光卅三”说的,出售旧固定资产纳税规定)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5、结转清理净收益或净损失。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