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和我国会计
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它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第二个层次是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准则,第三层次是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活动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经国务院批准并由财政部门发布的>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全部
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它是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第二个层次是会计准则,分为基本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准则,第三层次是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
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活动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经国务院批准并由财政部门发布的>等。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如会计规章是根据>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发布的>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行政法律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其基本构成如下:
(1)会计法律。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称,即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它是指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1992年12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近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等具体会计准则。
(3)会计规章。它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的内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文件,如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等,也属于会计规章,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宪法和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上述可知,《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我国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同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修改。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会计法。
重新修订后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