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母亲在一
回答者:beixun 级别:新手(2005-04-23 12:57:41)
是劳动关系。首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你母亲在医院的缝纫室使用的工具应该是院方的。其次,从报酬支付的角度看,劳动关系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原则,而劳务关系以等价交换为原则。“因为我母亲是计件工资,工资较高,且医院每月提取工资的20%(一部分交营业税,一部分医院自已留下)”事实上已经证明了是一种劳动关系下的报酬支付。 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是工资制定的和测算的两种形式,院方并不是以等价交换的方式给予劳动者工资的,更何况还提取白...全部
回答者:beixun 级别:新手(2005-04-23 12:57:41)
是劳动关系。首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你母亲在医院的缝纫室使用的工具应该是院方的。其次,从报酬支付的角度看,劳动关系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原则,而劳务关系以等价交换为原则。“因为我母亲是计件工资,工资较高,且医院每月提取工资的20%(一部分交营业税,一部分医院自已留下)”事实上已经证明了是一种劳动关系下的报酬支付。
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是工资制定的和测算的两种形式,院方并不是以等价交换的方式给予劳动者工资的,更何况还提取白分之二十的工资交税和留给院方。奖金的存在正是劳动关系的体现,院方既然以奖金的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新酬管理,实际上已经成认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而非劳雾关系。
当然为了更明确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还要搜集更多的证据,如:工资条,排班表,管理制度,赔训计划等是否存在!
beixunr 的回答是最贴近的!!我再补充几点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隶属关系,二者之间是不平等的,是雇佣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动者是靠劳动取得报酬的,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提供生产工具、生产条件、生产场所,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所得--报酬;
劳务关系中双方社会关系和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是法人或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以自己的生产经营或劳动与另一方等价交换的生产关系,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义务,只以合同约定内容的实现为结果。
(这和计件工资不是一回事儿)
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但用人单位要负补偿金。劳动者会涉及培训费用。劳务关系不可以随时解除,如果一方毁约,就等于或类似于两个单位签订了加工合同而一方不履行了,那毁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很多钱的哟!!!!
这回明白了吧,这是劳动法与民商法调整内容的不同点。
劳动法是调整人(特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人的劳动”的不平等的生产关系的,而民商法是调整人(泛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之间平等的等价交换的生产关系的。
二者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者是劳动法调整的概念,劳务关系双方是民商法调整的范畴。
一切外在的、表象的、包括合同个别“劳务”文字本身,都不能成为判断是否为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要素,要看双方在生产过程中各种要素所体现出来的法的本质。一但符合劳动法的要求,用人单位要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社会责任,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这些责任是强制的法律责任,不因双方的约定而丧失。
劳动法的全部基础是:1、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18-60周岁,女为55周岁)2、合法得用人单位(非法的也包括)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有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的属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存在的特征是:一方受雇佣、被管理、听从生产指挥和工作调度、尊守工作制度(否则就面临被辞退的危险)、获得劳动所得。另一方提供生产场所、生产工具、按照一定的计酬方式发放工资(没有工资表是用人单位的责任)5、用人单位承担生产经营带来的社会责任,即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除劳动关系要给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要给补偿金和赔偿金。
还有很多区别,说了也没用。太多了磨矶。。。。
你所陈述的事实如下:
1、医院有一个缝纫室,(肯定是用人单位主办的机构,生产场所、生产工具、生产条件具备),你母亲只是一个劳动者,每月发工资(无论计件与计时、日工资,都不影响本案性质),奖金、年终有福利,你母亲要完全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遵守医院或缝纫室的规章制度??如果随意不上班医院允许吗?对吧?进一步说,缝纫室是否有工资表?如果有,你母亲每月领工资是否签字??如果有完全符合劳动法的特性。
2、医院每月扣下工资的20%去交营业税的情况,首先考察医院是否申办了相关行业生产的营业执照(如果有执照,你母亲没有营业护照吧?根据上段的事实,完全说明是劳动关系,你赢定了!!即然医院有交税行为,应当有执照,就说明他是经营性的,不办执照也是超行业范围违法经营,不影响本案性质)。
其次,扣工资交税行为违反劳动法,除非是个人所得税。
3、你应当收集一下出勤记录、工资表等证据,如果有难度,可去当地劳动局仲裁科投诉,或者去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最好去劳动监察,因为不要钱啊。如果我讲得条件你都具备,你投诉的时候应包括以下内容:加班工资、休息日工资、法定假日工资、被扣的税金、养老保险及滞纳金,失业保险金及滞纳金、工伤保险及滞纳金,反正劳动法要求的规定的项目,凡是应得的,全部都要,得罪一回人也值得!!对了,你母亲多大岁数啊?别不是过了退休年龄了吧?
如果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与以上理解不同,还是去法院吧,但要求劳动部门出据不受理的手续,到法院起诉。
上述分析继续有效,如果法院也说是劳务关系,你就认了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