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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可以由被侵权人选择吗?

房客承租我的房子后,搬家入住时,不慎将客厅内的几块大理石砸裂了,我要求房客将那几块大理石修复好或者更换那几块大理石。房客只同意赔偿经济损失而不想负责修理。因为那些大理石是我从云南带来回来的,虽然价格不是很贵,可是很少见,在本地的建材市场买不到,可能要到云南或外地的大城市才能买到,而且只买几块,非常麻烦。现在我要是坚持让房客“恢复原状”,就是让他给我修好了而不要他的钱,这样法律上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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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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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不是只有云南的大理才有,全国各地也均有出售,这是常众所周知的常理,不用举证,所以,法院未必能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建议争取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多要他几个个钱就可以见好就收了。 注意策略:一开始要坚持诉讼请求,法官提出调解时要适当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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