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度销售收入190万,成本176万,销项税额32.4万,进项税额30.4万(包括运输),05年留低1.3万. 06年税收负担率应该是多少?
税负率=当年实际缴税额/当年销售总收入*100%
专管员是这样计算的。06年销售190万-成本176=14。1/190*17%=1。25%,
我帮你解释:06年销售190万-成本176=14。
1万,是你的增值部分
14。1万*17%是你应交的增值税=2。 39万,
由于你还有运输的抵扣0。39万,再加上05年留抵1。3万,所以06年实际只交纳了0。7万元
0。
7万/190万=0。37%,这就是你在06年的增值税税负。
的确少了很多哇!!!!
专管员计算的1。25%,是大概估算,不含你的留抵进项。。 运输抵扣等等。
如果没有同行业的对比数,那么这个大概估算出来的税负,就是你公司正常应该交纳的,,,所以专管员才会说你交的少了。
。。。。
公司尽量要交够税金,比税负多余的进项,适当留到以后销项大的月份,或者干脆就不要抵扣了。。
尽管税法规定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项大于销项可以不交增值税,但是如果你真的不交?呵呵,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者负申报,保证不卖给你发票了!
XURI大师说了:::但现在很多纳税人为什么这么害怕这税负率呢?我想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够干净怕查。
我表示反对,其实大多数公司并不是怕查,实在是拖不起呀!税务局的查你两个月,那么我公司这两个月就别想领增值税发票了,你说,我还怎么做生意啊??耽误了客户的发票,那损失可是弥补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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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少的说,查一个月,恐怕也是很难受的!
税务部门的大爷们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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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做了个增值税辅导讲义幻灯片,节税技巧等,可以到我的共享资料里看一下
1、是否少缴纳了,这暂时不论
2、专管员以这样的税负率来定纳税人少纳税,明细没有法律依据
3、那税负率只是一个内部考核标准,没有法律效力和依据,不能说实际税负率和税务机关的标准不对,就认定纳税人少纳税,没有哪条税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4、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核算,是否少缴纳这自己清楚,少了就及时补上。
其实关于税负率在税务机关文件上的规定是:纳税人税负率达不到认定标准的,税务机关可以怀疑其有偷税嫌疑。
就是说这税负率只是怀疑标准,不是认定标准。
但现在很多纳税人为什么这么害怕这税负率呢?我想大多数原因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够干净怕查。
所以你现在不需要考虑这税负率的问题,是考虑你自己是否有少纳税的问题,这只能是自己最清楚。
既然说核算规范,那自然不去管他了,因为他无权以税负率来征税,最多是移交稽查进行税务检查。
所以你与其讨论这税负率如何计算问题,还不如考虑自己的帐是否经查。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实际06年缴税额 06年税负率=实际06年缴税额/06年度销售收入*100%=1.052% 这仅是增值税的税负,要算总税负,还要加上企业所得税.
06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32.4-30.4-1.3)/190*100%=0.37% 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190-176)*33%/190*100%=2.43% 总负担率=(32.4-30.4-1.3+(190-176)*33%)/190*100%=2.8% 或:0.37%+2.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