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属于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副职、省部级副职。

1、厅局级正职

副省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正职。又称正厅局级,是中国的一个公务员级别。厅局级正职的级别为十三级至八级。

2、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的副市长是厅局级副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而设置的一个公务员级别。厅局级副职的级别为十五级至十级。

3、县处级副职

县级市的副市长是县处级副职。其主要岗位是县级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八级。县处级副职的级别为二十级至十四级。

4、省部级副职

直辖市的副市长是省部级副职。省部级包括省部级职位、省部级奖项,非省部级职位特殊人群享受的省部级待遇。主要岗位包括组织部、纪检、财政,金融、工业等领域副部级。省部级副职的级别为四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