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问题这月17号就是昨天,我找了间门面房,想收废品签了合同交了两个月的房租1400元,最后听朋友说旁边有个大的收废品站,当时我是没发现,这样一来根本就没发做了,现在我不想租了想要回租金,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第一条规定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这个我没有给他,请问这个合同生效吗,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钱啊,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对我来说很重要啊,求高手指点了…在此先谢过!
你租房时没发现情况,不是房东故意隐瞒你的,你退房就是你违约,房东可以让你赔偿损失,扣下你2个月租金不多。<br/><br/>如果你能证明房东当初故意向你隐瞒实情,你可以要求退房要回已经交了的房租。<br/><br/>看样子你很难证明房东隐瞒,想要回钱,你可以尽快再帮他找一个租房,如果房子地段好,做其他生意也行,应该不难,找到的新租户租金不比你的低,房东没有实际损失,你就好要回钱了,和新租户要钱就行了,但要注意,你找新租房要房东同意才行。<br/><br/>出示有效身份证,意思只是你要把身份证给房东看,没有押房东那里不影响合同生效,实际上房东也无权押你的身份证,押了是他违法。他可以查看,但不能押你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