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攻略:开发商交房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
交房是交付房屋的简称,交房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在交房过程中,有几种常见的交房陷阱,下文会告诉大家。<br/><br/>1、逾期交房<br/>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分为逾期若干日之内和之外,之内之外的违约责任不一样,之内轻,之外重,而且之外购房人有无责任解约的权利。<br/>如果开发商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得很轻,那么说明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点是需要注意的。<br/>2、交房不达标<br/>开发商交房时,我们购房人最关注的就是房屋质量。如果交房时,我们凭肉眼能够观察出质量问题,应当立即提出要求维修。如果我们能够在收房时,聘请专业律师和验房师,就能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并找到解决和责任分担的方法。<br/>3、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br/>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房期恰巧遇上购房者出差等,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br/>4、“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br/>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开发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br/>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br/>5、收房程序要注意<br/>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方式,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br/>对策:针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先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br/>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交房常见的陷阱”这个问题的详细阐述,希望对您预防开发商交房陷阱有所帮助。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很高,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在购买商品房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特别仔细,小心。不但要认真签订购房合同,还要谨防开发商的交房陷阱。